⼀)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发⽣所有权转移的,办理注册登记时,除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外,还应当提供该车的原始***,即全国统⼀的机动车销售***或者国外销售单位开具的***。但属于⼈民***调解、裁定、判决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不需提供该车的原始***。
(⼆)机动车所有⼈为单位的内设机构,本⾝不具备领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条件的,可以使⽤该单位的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作为机动车所有⼈的⾝份证明。使(领)馆的内设机构,可以使⽤使(领)馆出具的证明作为机动车所有⼈的⾝份证明。但机动车所有⼈的名称应当按照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名称登记。
(三)依法扣留、没收并拍卖的国产机动车,机动车所有⼈⽆法提交整车出⼚合格证明的,可以凭司法机关或者⾏政执法机关出具的依法扣留、没收并拍卖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。
(四)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,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。电车、轮式⾃⾏机械、挂车除外。
申请道路专项作业车辆登记的,在限制的区域内实⾏总量控制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六条,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,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,交警部门将扣留机动车,并对驾驶员给予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。在此提醒广大车主,要及时关注车辆的年检状态,并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辆年检。